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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日获悉,国家医保局于本周启动新一轮医保药品的准入谈判。
谈判准入是近年来医保药品目录准入方式方面的一个重大创新,2017年和2018年,医保部门通过谈判方式在医保药品目录中分别纳入了36个和17个药品,包括了利拉鲁肽、曲妥珠单抗、来那度胺、奥西替尼等,对于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保证基金平稳运行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医保局此前曾拟定将128个药品纳入此次谈判,包括109个西药和19个中成药。这些药品的治疗领域,主要涉及癌症、罕见病等重特大疾病,丙肝、乙肝、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其中许多产品都是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新药,也包括国内重大创新药品。对于2017年谈判准入的、协议将于2019年底到期且目前尚无仿制药上市的31个药品的续约谈判,医保局将与128个拟谈判药品的准入谈判同步进行。
另外,国家医保局在2019年医保目录文件中还指出,对有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的目录新准入药品,以及有仿制药的协议到期谈判药品,医疗保障部门原则上按照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价格水平对原研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制定统一的支付标准。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名单如下:
9月2日上午,一份国家医保局组织召开的国家医保目录药品谈判企业沟通会纪要流出,根据相关内容,整个新准入产品流程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
一、准备阶段:起草谈判工作方案,与企业沟通;请企业按要求报送谈判资料;组建专家组;广泛收集谈判药品资料;研究风险分担方案和结果保密的可行性;
二、临床评价:组织临床、药学、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提出各个药品的评价意见;临床价值、病人获益(治愈or延长生命or提高生活质量or辅助功能)创新程度,管理难度等方面综合评判(给医保管理是否带来负担,如某些药品临床滥用严重,医保不好管理);确定参比药品/参考疗法;提出限定支付意见(与企业沟通,不同限定支付范围,支付标准不同);
三、开展评估:药物经济学、医保管理专家分两组开展平行评估;药物经济学专家侧重经济性评估,医保管理专家侧重支付能力评估;不同药品考虑的重心有所不同。国际价格、参比价格、经济学评价、基金负担、销量增长、PAP等;医保方与企业沟通评估要点,企业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综合两组结果提出医保预期支付标准。
四、现场谈判:医保方与企业方开展现场谈判,当场签字确认谈判结果;随机选定谈判品种,原则上竞品在一组谈判;每个品种30分钟,2次报价机会。纪要还显示,续约产品谈判与新产品一起,流程与新准入产品类似,主要考虑两年间市场环境的变化、销售变化等。
2016年5月,原国家卫计委筛选覆盖非小细胞肺癌、慢性乙肝和多发性骨髓瘤的5个品种开展谈判,最终3个品种入选,降价幅度均在50%以上,采购周期为2016-2017年。
2017年4月人社部公布了44个拟谈判药品的名单,经过与相关企业的谈判,其中36个药品谈判成功,成功率达到81.8%。
2017年7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将36种谈判药品纳入医保目录乙类范围,包括31个西药和5个中成药,并同步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2018年6月,国家医保局会同人社部、国家卫健委、财政部等启动了目录外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工作。经过与企业的谈判,有17种药品谈判成功,与平均零售价相比,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平均降幅达56.7%。
2018年10月,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
2019年8月,128个拟纳入医保谈判药品公布,包括109个西药和19个中成药。这些药品的治疗领域,主要涉及癌症、罕见病等重特大疾病,丙肝、乙肝、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其中许多产品都是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新药,也包括国内重大创新药品。
此次国家医保局公布的拟谈判药品,如果谈判顺利将会很快将其纳入医保目录并制定支付标准。无论最终有多少个药品可以谈判成功,可以确定的是想要进医保目录必须要通过降价,这其实就是以价换量的模式。
2018年11月29日国家医保局、人社部、国家卫健委三部委发布《关于做好17种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执行落实工作的通知》明确,对谈判药品执行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加强指导和调度,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和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的供应与合理用药需求。要求各地应严格执行17号文确定的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相关药品企业进行再次谈判。
对于此次参加谈判药品的结果,药叶123将持续保持关注。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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